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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 (简本)
时间:2019-03-13 18:28:42  来源:

  陕西省2018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

  一、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的编制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受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委托,西安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在2017年度评测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测体系和评测方法,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以陕西省各市(区)和部分行业的消费环境为评价对象,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广泛开展调研,收集多方数据,形成最终的《陕西省2018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并综合运用不等距分割和黄金分割的等级划分方法进行消费环境指数的等级划分,对省、市(区)、县三级行政区域内的消费环境和陕西省十六个行业的消费环境进行了准确画像。通过编制消费环境指数,从不同层级较为系统地展示了我省消费环境的构成和现状。 消费环境指数体系

  表1.1消费环境指数体系

  (二)调查设计与实施方案

  本次调查共设计包括消费者调查问卷、员工人数十人以下单位区域普查表、员工人数十人以上单位调查评分表、监管部门发挥的监管作用评分表、访谈内容提纲(监管部门)5种问卷及调查表。

  本项目以编制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为总目标,对陕西省13个市(区)包括11个地级市、1个示范区、1个国家级新区,进行分层抽样调查,并对各地相关监管部门以座谈会或深度访谈的形式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对象为陕西省内消费者(包括本省消费者在本省的消费行为和外省消费者在陕西省内的消费行为)、陕西范围内的登记注册经营户(包括小微企业)、陕西范围内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派出数据采集调查人员200人,发放调查表1.5万份,收回有效表格10872份,召开相关座谈会、研讨会30多场。

  (三)数据来源

  全省消费环境指数评测数据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

  1.政府平台数据:各级政府发布数据及互联网相关大数据;

  2.行业主管部门数据:各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数据及相关统计数据;

  3.各地放心消费创建机构数据: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或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数据;

  4.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含省消协)投诉举报数据:各级消费维权组织和机构受(办)理消费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面的数据;

  5.消费市场调查数据:第三方对消费者、生产经营户、监管部门开展的问卷调查数据;

  6.行业协会调查数据:部分行业协会统计公报、行业指数等方面的数据。

  (四)消费环境指数测算

  根据77个测度点,设计调查表、问卷与座谈提纲;将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处理,测算出20个测评指标的数值;利用指数模型,由20个测评指标计算出5个分项指数值;利用综合指数模型,由5个分项指数值计算出综合指数,并引入不等距分割法和黄金分割法对消费环境指数进行等级划分(说明:A+为优秀偏上、A-为优秀偏下,B+为良好偏上、B-为良好偏下,C+为中等偏上、C-为中等偏下,D为较差)。

  二、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测算结果

  2018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编制课题组历时半年,编制了消费环境指数,主要针对区域(各市、区)和行业两个方面进行评测发布,按照综述篇、分项篇组织设计。

  (1)综述篇。设为《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及各市(区)排名》《陕西省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和《陕西省行业消费环境总指数及排名》。

  (2)分项篇。设为《陕西省地市五个放心指数及排名》和《陕西省行业五个放心指数及排名》。

  (一)综述篇

  1.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及分项指数测算结果(如表2.1,柱形图2.1)

  表2.1 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及各分项指数测算结果

  图2.1 消费环境总指数及分项指数柱形图

  表2.1显示:2018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总指数为81.57,处于优秀偏下水平,相比2017年,消费环境总指数提高了2.51,说明陕西省消费环境总体状况稳中向好。从各分项指数结果看,安全放心指数值最高,价格放心指数和服务放心指数值次之,维权放心指数相对较低。相比2017年各分项指数值,除服务放心指数下降了0.03以外,其余四个分项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维权放心指数,相比2017年上升了5.44,可以看出陕西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维权放心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

  陕西省区域消费环境总指数测算结果及排名如表2.2和柱形图2.2。

  表2.2 陕西省各市(区)消费环境指数测算结果及排名

  图2.2 消费环境总指数及分项指数柱形图

  由表2.2可知,对比2017年的区域消费环境指数结果可以发现,12个市(区)比去年均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从排名来看,汉中、商洛和铜川三个市(区)排名上升较快;宝鸡、韩城和延安三个市(区)排名略有下降;西安、渭南、榆林、安康、咸阳和杨凌六个市(区)排名变化浮动不大。

  全省13个市(区)消费环境指数共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西安、汉中、商洛、渭南、宝鸡和韩城六个市(区)处于A-(优秀偏下),消费环境状况最好;榆林、安康、铜川、西咸新区、咸阳和杨凌六个市(区)处于B+(良好偏上);延安处于B-(良好偏下),消费环境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对比2017年,优秀梯队的市(区)由去年的两个增加到今年的六个,良好偏上梯队也由去年的五个增加到今年的六个,而良好偏下梯队由去年的五个下降到今年的一个,陕西省区域消费环境整体水平提高。 2.陕西省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2018年陕西省各个市(区)消费环境调研由城区扩展到乡镇,通过计算,各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如下表2.3和图2.3:

  表2.3陕西省各市(区)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测算结果及排名

  图2.3陕西省各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总指数柱形图

  由表2.3和图2.3可知,从城区消费环境指数来看,各地市城区消费环境指数相差不大。从等级划分来看,均处于消费环境的前两个等级,其中西安、汉中、渭南和商洛四个地市的城区消费环境指数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均处于B+(良好偏上)。

  从乡镇消费环境指数来看,各地市乡镇消费环境指数稍有差距。从等级划分来看,均处于消费环境的前两个等级,其中西安、汉中、渭南、商洛、宝鸡和铜川六个地市的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处于A-(优秀偏下),榆林、安康、咸阳三个地市处于B+(良好偏上),延安处于B-(良好偏下)。

  从各个市(区)的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来看,西安、汉中、商洛、宝鸡、铜川和咸阳六个地市的城区消费环境指数小于乡镇消费环境指数,渭南、榆林、安康、延安四个地市的城区消费环境指数大于乡镇消费环境指数。铜川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和城区消费环境指数相差6.2,差距较大;西安、汉中、渭南、安康和咸阳乡镇消费环境指数和城区消费环境指数相差较小;其他地市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指数之间有一定差距。

  从城区和乡镇消费环境总指数来看,乡镇比城区平均高0.74。众所周知,城区发展水平较好,消费环境建设较快,消费环境总指数理应较高,但测算结果表明乡镇消费环境总指数却高于城区,究其原因,根源在于乡镇居民的幸福指数较高,对同等消费环境的感知度、满意度远高于城区居民,对各项测评指标的打分更高,所以出现很多市(区)的乡镇消费环境总指数高于城区的现象。 3.陕西省行业消费环境指数及排名本指数编制主要是对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旅游、食品药品等全省十六个行业进行测算和排名,结果如下表2.4,柱形图2.4:

  表2.4 2018年陕西省行业消费环境总指数测算结果及排名

  图2.4 行业消费环境总指数柱形图

  表2.4和图2.4显示:2018年金融行业消费环境状况较好,公共服务、旅游、信息消费、快递物流和交通运输行业次之,食品药品、运动健身与美容美发、商业零售和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相对落后。相比2017年,今年调研范围扩展了公共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食品药品、运动健身与美容美发、汽车销售与维修四个与居民消费息息相关的行业,去掉了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此外将交通运输与物流拆分为交通运输和快递物流两个行业,将教育文化改为教育和文化两个行业,所以在对比行业的变化时需要看相对排名。相对来说,2017年调研的十大行业中金融、医疗卫生排名稍有上升;旅游、信息消费和住宿餐饮稍有下降;教育和文化划分开后教育行业稍占优势,文化行业相对较差;其余行业排名趋稳。2018年新增行业中公共服务排名前列,其余三个行业排名较后。

  相比2017年的行业消费环境等级划分,2018年行业消费环境整体趋势向好,有两个行业步入了优秀梯队,中等梯队的行业也已变为良好,其中良好偏上梯队由原来的两个行业增长到今年的十三个行业。从等级划分来看,金融和公共服务行业处于A-(优秀偏下),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处于B-(良好偏下),其余行业均处于B+(良好偏上)。 (二)分项篇 1.陕西省地市五个放心指数及排名(1)各分项指数等级划分的市(区)分布情况

  为比较各分项指数的市(区)分布情况,将各市(区)的五个指数进行排名和等级划分,2018年陕西省五个放心分项指数的市(区)分布有一定差异,其中安全放心、价格放心和服务放心的市(区)分布靠前,质量放心和维权放心的市(区)分布靠后。对比2017年的消费环境各分项指数分布情况,安全放心指数和价格放心指数优秀等级行业分布有较大增加。具体见表2.5:

  表2.5五个分项指数市(区)个数

  (2)各分项指数的市(区)分布具体情况

  根据五个放心分项指数排名,对各市(区)消费环境进行准确画像和客观评价(分项指数排名如表2.6-2.10)。

  表2.6消费安全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6显示,全省消费安全放心指数较高,处于消费环境等级的前两个等级。除延安、咸阳、杨凌三个市(区)处于B+(良好偏上),其余十个市(区)均处于A-(优秀偏下)。对比2017年,汉中、商洛、安康和铜川四个市(区)安全放心指数提升较快,且都由良好等级上升到了优秀等级;咸阳安全放心指数有所下降,由去年的优秀偏下下降为今年的良好偏上;其余地市变动幅度较小。

  表2.7 消费质量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7显示,全省消费质量放心指数中等,全省消费质量指数处于消费环境等级的前两个等级。西安、汉中和商洛三个市(区)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市(区)均处于B级(良好),其中安康、铜川、延安和杨凌四个市(区)处于B-(良好偏下),消费质量放心指数较低。对比2017年,汉中、商洛两个市(区)质量放心指数提升较快,且都由良好等级上升到了优秀等级;渭南和咸阳两个市(区)消费质量放心指数也有相应上升,由良好偏下上升到良好偏上;铜川消费质量放心指数有所下降,由去年的良好偏上下降为今年的良好偏下;其余市(区)变动幅度较小。

  表2.8 消费价格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8显示,全省消费价格放心指数较高,处于消费环境的前两个等级。其中,西安、渭南、杨凌、汉中、商洛、安康、宝鸡和韩城八个市(区)处于A-(优秀偏下),其他五个市(区)均处于B+(良好偏上)。对比2017年,杨凌和安康两个市(区)价格放心指数提升较快,且都由良好等级上升到了优秀等级;咸阳消费价格放心指数也有相应上升,由良好偏下上升到良好偏上;其余地市变动幅度较小。

  表2.9 消费服务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9显示,全省消费服务放心指数中等,处于消费环境的前两个等级。其中,汉中、西安、渭南、商洛、宝鸡和铜川六个市(区)处于A-(优秀偏下),其他七个市(区)均处于B级(良好),其中延安和咸阳两个市(区)处于B-(良好偏下),其余均处于B+(良好偏上)。对比2017年,铜川消费服务放心指数提升较快,由良好等级上升到了优秀等级;韩城和咸阳两个市(区)消费服务放心指数有所下降,韩城由去年的优秀偏下下降到今年的良好偏上,咸阳由良好偏上下降到良好偏下;其余市(区)变动幅度较小。

  表2.10 消费维权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0显示,全省消费维权放心指数较差,处于消费环境的前三个等级,其中,西安处于A-(优秀偏下);西咸新区处于C+(中等偏上);其余十一个市(区)处于B级(良好),其中汉中、商洛和渭南三个市(区)处于B+(良好偏上),其余处于B-(良好偏下)。对比2017年,西安消费维权放心指数提升较快,由良好等级上升到了优秀等级;商洛、韩城、榆林、咸阳、铜川、延安和杨凌七个市(区)由中等等级上升到良好等级;汉中和渭南消费维权放心指数也有一定的上升,由良好偏下上升到良好偏上;其余地市变动幅度较小。 2.陕西省行业五个放心指数及排名本次选择了十六个行业,分别进行了五个分项指数的测算,结果如下表2.11所示:

  表2.11 行业五个放心指数及排名

  对十六个行业五个放心分项指数分别进行排名和等级划分,结果如表2.12-2.16所示:

  表2.12 行业消费安全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2显示:全省十六个行业消费安全放心指数较高且极差较小。金融、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快递物流、信息消费、住宿餐饮和旅游七个行业排名较前,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行业均处于B+(良好偏上)。

  表2.13 行业消费质量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3显示:全省十六个行业消费质量放心指数中等,排名在前的是金融行业,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行业指数值均相差不大,且均处于B+(良好偏上)。

  表2.14 行业消费价格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4显示:全省十六个行业消费价格放心指数较差,排名在前的是公共服务和金融,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行业均处于B级(良好),其中食品药品、文化和汽车销售与维修三个行业排名靠后,处于B-(良好偏下)。

  表2.15 行业消费服务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5显示:全省十六个消费服务放心指数中等,排名在前的是金融和公共服务两个行业,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行业均处于B级(良好),其中商业零售和汽车销售与维修两个行业排名靠后,处于B-(良好偏下)。

  表2.16 行业消费维权放心指数排名及等级划分

  表2.16显示:全省十六个行业消费维权放心指数较差,排名在前的是金融和公共服务两个行业,处于A-(优秀偏下),其余行业均处于B级(良好),其中住宿餐饮、商业零售和汽车销售与维修三个行业排名靠后,处于B-(良好偏下)。 消费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的消费环境指数评测研究依据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设置1个消费环境总指数,5个分项指数,20个测评指标,77个测度点对全省十三个区域及十六个行业进行了评价,较全面地反映了全省消费环境的基本现状。

  从区域情况看,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总体水平接近优秀。其中,西安、汉中、商洛、渭南、宝鸡、韩城已达优秀,其他地市都已达良好水平;咸阳、杨凌、延安排名相对靠后。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在消费时遭遇财产损失、商业欺诈、霸王条款等现象时,很少有自主维权意识,同时经营者消费维权责任意识较低,时常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二是商品质量与消费服务跟不上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相关部门整治力度仍然有待提高。三是消费维权机制与相关法律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不断涌现出了各种新兴行业和新生事物,这就需要我省消费维权机制与相关法律建设跟上时代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从行业情况看,全省十六个行业消费环境总指数排名靠前的是金融、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排名靠后的是商业零售和汽车销售与维修行业。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行业监管部门立法立规相对滞后,监管制度效能不高。行业新问题、新情况频频发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部分行业消费市场秩序不规范,服务环境有待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意识不强,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部分行业生产经营者逐利至上,缺乏诚信守法意识。商品质量问题屡禁不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行业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不足,维权意识不强。有些消费者法律知识不够,缺乏理性意识,甘愿参与有风险消费,从而导致权益受损。五是部分行业存在垄断行为,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管理及供应的单一性、固定性形成落差。

  四、优化改善陕西省消费环境的建议

  2018年,各市(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是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报告编制的第二年,从评测结果可以看出,今年的消费环境指数有所提高,各地市的消费环境也比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根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结合陕西省消费环境现状,参考陕西省2018年度消费环境指数评测结果,就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晰主体责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以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为组织领导架构,逐步理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促进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社会调解和行业自律的衔接,指导各市(区)、各行业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建立消费维权预警机制,强化社会监督。首先,推动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评价工作,鼓励社会专业人员加入评价监督志愿者队伍,督促并推动政府从缺位的地方及时补位、从越位的地方及时退位。其次,对消费投诉数据进行多维度切入、专业化处理以及综合分析,不仅为政府部门管理监测社会公众诉求信息、动态分析诉求热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存在问题较多行业和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积极作用,也将人民群众向政府反映的消费维权问题结果及时反馈于社会公众,使政府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最后,以消费者诉求受理情况、按时办结情况、诉求解决情况和公众满意情况为参考,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有效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绩效。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体系建设。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保障,并宣传学习《消法》等消费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增法律内容的深入实施。其次,建立政府服务热线社会评价机制。根据政府服务热线涵盖的职能范围,建立基于热线话务平台的,由各相关职能业务部门参与的受理、分派、办理、反馈、督办和归档等处理程序,形成闭环型的政府热线社会评价体系。最后,加强市场管理人员知识的学习,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完善消费维权队伍建设。三是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经营者法治思维和自律意识。首先,提升市场经营者法治思维和自律意识。在思维意识上,通过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方法,促使企业学法经常化,同时培养企业自觉学法的习惯,进而提高企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自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其次,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引入消费者投诉信息,企业信用档案,构建“消费者—企业—政府”信息平台,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强化企业自我制约。最后,深入推行市场先行赔付制度的建立,深化市场在消费交易环境中的社会责任意识。四是引导健康理性消费模式,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首先,增加媒体责任感,降低信息不对称差距。将媒体与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结合,发挥网络资源新媒体的特性,加强政府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构建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体系,提升媒体的责任意识,发挥其在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维权教育。政府部门应该定期以座谈、发放宣传资料、开设网络课堂或者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对消费者进行宣讲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加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健全消费者的维权思维,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明晰消费者责任,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者自身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新知识,提高在消费过程中的维权意识,同时发挥好对生产经营者和政府的监督作用,努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针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对消费者诉求数据进行分析,动态掌握消费者诉求热点,确定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重点,加大消费维权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教育引导。针对消费保持较快增长、热点问题比较突出的新情况,通过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的发布,引导科学健康消费,尤其是应加强对乡镇、偏远乡村群众的消费维权教育。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办。针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突出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交通工具、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和装修建材等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消费侵权和违法行为查办力度。同时,突出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抽检和整治,重视对汽车销售与维修、商业零售、运动健身与美容美发和食品药品等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目前发展迅猛但存在问题较多的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行业,指导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与电视购物平台切实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质量管控、售后服务、优质网店培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拓宽网络交易数据的收集范围,在掌握充足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各种条件,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更加智能化的数据分析,在监管上根据各级不同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大力推进12315 工作体系建设。坚持以高效便捷为核心,推进五线合一建设,实施12315一号对外,加强12315 体系一体化建设,在全省建立省局联系点,不断扩大消费维权覆盖面,推进区域性消费维权协作,提高消费纠纷的解决效率。

  第三,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互联共享协同联动新局面。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载体,摒弃过去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加强信息互联共通,打造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新局面。一是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共享。及时汇总归纳反馈创建活动开展情况,通过简报、公众号等平台形成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真实、客观地展示创建工作的过程与成果。统一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形成有效的互联互通,以便实现数据库对接,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综合执法。特别是面对跨区域、跨时间、跨线上线下的新兴消费业态,传统监管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因此,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共享,为政府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至关重要。二是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增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以群众需求为标准,结合消费热点和难点,扎实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村镇、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把创建宣传融入社区工作、融入百姓家庭、融入企业文化,提升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借助社区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搭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将放心消费创建信息向群众发布,向群众征集创建建议,由群众推荐参评单位,并进行评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放心消费创建带来的变化。三是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组织、引导、推动作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属于全局性工作,更加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让各部门真正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建议省级部门保障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健全创建活动机构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措施、职责、经费”五落实,并建议省级部门深入研究放心消费创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正确认识到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上的配合,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理顺职能部门间职责分工交叉、责任边界界定不够清晰的领域,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执法的运行模式。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应充分动员放心消费创建成员单位,通过调查研究,综合考量,科学制订覆盖面广、适用性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进一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和成员单位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适度创新工作方法,呈现全省统筹规范、各地亮点纷呈的工作局面,为全省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