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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价监竞争专家智库成员的通告
时间:2021-07-15 15:25:30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以下简称价监竞争)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一支政治素质强、覆盖领域全、业务素质高的价监竞争专家队伍,更好发挥价监竞争专家的咨询参谋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陕西价监竞争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组建陕西省价监竞争专家智库。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价监竞争专家智库成员,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价监竞争专家智库征集范围为在陕西省境内的各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有关行业企业研究管理类、财务审计类、法律类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价监竞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价监竞争工作特点、规律、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特殊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有相应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专业条件

  1. 研究管理类专家条件。从事政策研究、行政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具有县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掌握价格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价监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政策背景,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威信的管理人才。

  2.财务审计类专家条件。从事学校、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审计,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审计,银行信贷、财务管理、审计工作;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3.法律类专家条件。从事行政法、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立法、司法、教学研究,律师工作;具有县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入库程序

  (一)申请入库方式。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价监竞争专家智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PDF及Word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3.无技术职称的,可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证明。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可以直接申请,也可以经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后申请。

  2.资格审核。对申请入库专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是遴选专家的主要依据之一,请申报人员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

  2.推荐单位的专家,推荐单位应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把关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审查有无诚信问题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蓉 029-86138106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局

  电子邮箱:shanxijjjjj@126.com

  附件:陕西省价监竞争专家智库成员申请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填表说明

  一、填表人应当认真阅读本说明,并按照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本表。“熟悉专业领域”栏位,请根据自身专长和工作经历,请勿随意勾选与自身工作无关或不熟悉、不擅长的选项。专家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个人申报的,应由本人在“申报人意见”栏位签名;单位推荐的,除本人签名外,还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含返聘单位、从业单位)审核同意并在“推荐单位意见”栏位加盖公章。

  三、个人信息应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学历、专业、职称、职业资格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一致。

  四、相片(1寸近照)可粘贴纸质相片,也可提交电子照片。

  五、“工作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单位;退休返聘的,填写返聘单位。

  六、“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栏位请填写长期、固定使用的信息,以便联系沟通。

  七、“熟悉专业领域”要求对该领域有专门的研究或特长,熟练掌握该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