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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
时间:2020-03-25 15:32:3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省级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工作。试点先在全国城市垃圾试点城市开展,适当向垃圾分类任务较重的关中地区延伸,经过3年试点推动,在全省集中打造一批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为全省全面推开垃圾分类积累经验。

  2019年,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调研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编制了全省垃圾分类规划,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在全省执行。本次试点按照规划要求,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着力推进垃圾分类。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坚持“自愿申请、择优试点,示范带动、统筹推进,集中财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各地在申报试点时,按照“3+X”模式整体推进。具体模式有五种:一是党建引领“共同推进”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四位一体”的基层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党建联建等形式,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垃圾分类全民参与、共同推进模式。二是全过程“信息化”模式。基于大数据,建立垃圾回收云端信息化模式,探索使用垃圾分类APP、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在线获取各区域实时垃圾量信息,通过大数据手段做到及时清理处置,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全链条云平台精细化管理模式。三是厨余垃圾“在地化”模式。结合厨余垃圾组分和城市发展现状,鼓励购置就地处理机,进行分散处理;配备专用车辆进行定时清运;新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或利用现有设施进行协同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分散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在地化”处理模式。四是可回收物“资源化”模式。结合可回收物处理现状及现有的收集利用系统,建立并运营大件垃圾暂存点、分拣中心与拆分中心,补齐设施短板,实现居住区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的“两网融合”,实现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率达到35%。五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垃圾分类体系。政府提供基本的设施保障、政策法律支持,提供舆论宣传引导和市场参与平台;市场提供在地化、定制化的服务方案;社会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发挥监督监管作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机制。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试点推进的各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打造样板,形成各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为建设美丽陕西作出应有贡献。